最近台灣社會有一些教育議題發酵,民間的社群軟體和國會殿堂上都引發熱烈討論。我也來分享一下我自己親身經歷的一些案例。我在我們家開的幼兒園曾經當了近6年的行政兼打雜,在這6年中曾經有2個小朋友在快要畢業前幾個月分別被我退學和被逼休學。
先講被我逼休學的小男孩A君,他就是偶爾會打同學而且令人氣憤的是,他打的對象還常常是幼兒園裡比較不敢反抗的小女生。最誇張的一次是他竟然抓一個小女生的頭去撞桌子。當他打人時,我們也對他懲罰過,罰他不準下課、不準玩球、罰站、罵他、通知家長並叫他向被害人道歉之類的,受害家長也有向對方家長嚴重抗議。但這些懲罰對他顯然沒有震攝力,他依舊如故。甚至當他發現他打人後只要向對方道歉再受到一些不痛不癢的懲罰就沒事了。他開始把道歉這件事「發揚光大」。有次吃飯時,他拿著吃飯用的小鐵湯匙把一個小女生的頭當木魚敲。每敲一次就向對方說一次對不起,就這樣嘴裡一直連續說著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手裡就同時拿著小鐵湯匙往小女生的頭一下一下的敲、敲、敲…。別人敲木魚是唸大悲咒,他是在唸「道歉咒」。彷佛只要他唸了「道歉咒」,他就可以一直敲對方的頭,這個世界就會原諒他的過錯。
因為他三番兩次的欺負同學又屢勸不聽,看著可憐的受害者,我早就動了想把他退學的念頭。只是一方面想多給他改過的機會,另一方面我們家幼兒園以前沒有過把小朋友退學的前例,就一直遲遲沒下定決心。結果終於輪到我的女兒被他給打了。我就氣憤的打電話給A君的爸爸,並問他A君之前就多次欺負其他小朋友,這次又打了我女兒,就逼問他這次要怎麼處理?難道又要道歉後再繼續打人?A君的爸爸倒也爽快,他就說那不然就不讀了。當天他來接小孩時,我就把該退的費用退給他讓A君離校。我後來才知道A君的家庭有家暴的問題,他打小女生很可能是因為在模仿大人。
另一個被我退學的小男孩B君也是會霸凌其他小朋友,只是霸凌的花樣比較多。往小朋友的鞋灌水、亂丟小朋友的鞋、打小朋友的肚子和小雞雞。最嚴重的一次是玩溜滑梯時推人,讓那個小朋友從溜滑梯上摔下來手骨折送醫院。他跟A君一樣屢勸不聽,始終如故的調皮搗蛋。他最後一次欺負小朋友時,離他幼兒園畢業只剩3~4個月,但我已經受不了了。我心裡想不能再留他了,再多留他3個月的話,這3個月裡不知道又會多幾個小朋友被他欺負?這些可愛的小朋友們被欺負,我們這些大人不保護他們誰來保護他們?
所以我就通知B君的爸爸,並告知會給他一些時間,然後時間到之後B君就不能再來幼兒園。B君在我們幼兒園讀了這麼久,就在快畢業前被退學,B君的爸爸一整個暴怒。B君離校後還一直憤憤不平並向老師揚言要找記者來我們幼兒園,讓我們幼兒園難看。我聽老師講完了後就寫了一封信請老師轉交給B君爸爸。信裡一開頭我先道歉我通知對方時的確態度和措詞有點太強硬了,對家長和對小朋友的確有造成傷害。並承諾B君雖然不能來學校上課,但一樣可以參加畢業典禮,也一樣會有畢業證書和畢業禮物。另外我個人還會送他一盒高級玩具(我花了1~2千元),當做是對B君心理受創的補償。另外我同時在信中告知對方就算真的叫記者來了我們也不怕。記者如果來了,我就叫所有被他欺負過的小朋友排排站。跟記者講這個小朋友的鞋子被灌水、這個被打肚子、這個被打小雞雞、這個從溜滑梯上被推下來,讓記者、讓社會大眾來公評我們幼兒園有沒有做錯?看完我的這封信,B君的爸爸也恢復理智沒再繼續罵我們幼兒園,這件事才告一段落。
事實證明,如果懲罰的力道不夠,加害者只會變本加厲,甚至還會進化到利用制度。就像那個一邊唸道歉咒一邊敲小女生頭的A君、2023年時新北國中割頸案、被學生及家長霸凌到跳樓的高雄國中老師、戳女老師肛門的國小四年級學生。在這些事件裡,為什麼這些學生敢做這些事?不就是他們事先就知道,法律和教育制度會保護他們,他們不會受到太嚴厲的懲罰,不是嗎?過度保護這些加害者的受教權不就等於在保護他們霸凌別人的權利?犯錯只受到輕微的懲罰或甚至不用被懲罰,這樣真的是正確的教育制度?難道不該修改嗎?支持不修改的那些教育部官員應該每個人都被人突然戳肛門,嚐嚐被人霸凌的滋味。